黎名元律师亲办案例
违法辞退员工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来源:黎名元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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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张某于20123入职北京某家居展销公司,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合同。入职后,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资,在存在加班的情况下亦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支付加班费。2012626日,张某因家中有事,请假三天回家。2012628日,因假期即将到期,其电话向主管领导申请延长假期。629日公司领导电话通知他,将其辞退并表示不给予任何补偿。张某为维护权益,于20127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部分加班费的请求,驳回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请求。

张某不服仲裁裁决,提起了诉讼。案件办理中,律师重点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收集证据和阐述辩论。201311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,依法认定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,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部分加班费,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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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黎名元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山耀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3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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